疫情反复,集团防控再升级!瞒报疫情,谎报疫情要负刑事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本站 浏览:次
集团于今日召开疫情防控大会,组织全体员工了解国内近期防疫新闻,提醒员工近期尽量避免在人多的公共场所逗留,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人群及公共物品;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口罩要做到一天一换;要求各部门、各分公司和各办事处严格落实防疫工作,特别是出差的同事,工作之余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的旅游景点,保护自身安全。
集团党支部赵书记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全国上下齐心抗击疫情之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一个个感人的身影,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但是,还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和病症,违反疫病防控相关要求,出现发热症状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被确诊或已被告知属疑似患者仍擅自与他人接触,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带来严重的后果。 <p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clear: both; min-height: 1em;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ui",="" yahei",="" arial,="" sans-serif;="" font-size:="" 17px;="" letter-spacing:="" 0.544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37px;=""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如当事人只是从疫区返乡,并不知道自己是病毒感染者或构成疑似的,但不听劝阻、不遵守相关隔离规定,导致他人感染,可以考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集团龚总经理对防疫工作作出指示:各部门接待的外来人员来访务必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由部门进行监督,后勤部进行核查;自身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严禁隐瞒不报;各部门负责人在安排员工出差前务必提前深度了解出差目的地和途径地的疫情情况,针对当地疫情形势慎重安排员工出行,必要时需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将防疫要求执行到各分公司,提醒分公司引起重视。
面对疫情反复,集团还有很多事情必须要去做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这样既是必须有的应对,也是最有效的应对。集团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集团党支部赵书记强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全国上下齐心抗击疫情之时,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一个个感人的身影,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但是,还有一些人心存侥幸,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和病症,违反疫病防控相关要求,出现发热症状不主动报告,故意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被确诊或已被告知属疑似患者仍擅自与他人接触,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带来严重的后果。 <p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clear: both; min-height: 1em;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apple-system, BlinkMacSystemFont, " helvetica="" neue",="" "p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ui",="" yahei",="" arial,="" sans-serif;="" font-size:="" 17px;="" letter-spacing:="" 0.544px;="" text-align:="" justify;="" text-indent:="" 37px;=""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针对病毒携带者不主动上报,隐瞒逃跑的行为,如当事人系故意散播病毒,则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如当事人只是从疫区返乡,并不知道自己是病毒感染者或构成疑似的,但不听劝阻、不遵守相关隔离规定,导致他人感染,可以考虑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意味着,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集团龚总经理对防疫工作作出指示:各部门接待的外来人员来访务必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由部门进行监督,后勤部进行核查;自身出现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严禁隐瞒不报;各部门负责人在安排员工出差前务必提前深度了解出差目的地和途径地的疫情情况,针对当地疫情形势慎重安排员工出行,必要时需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将防疫要求执行到各分公司,提醒分公司引起重视。
面对疫情反复,集团还有很多事情必须要去做好,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的工作,这样既是必须有的应对,也是最有效的应对。集团将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