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82111161

18782111161

226695569

备案系统入口 >

郑重申明:私刻集团公章,违者必究!

发布时间:2019-01-16    来源:本站    浏览:

       公章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审批登记制度,即每次使用公章都必须经负责人批准同意。我司多次郑重申明伪造公章,必然追究责任。

 特别申明

微信图片_20190116153123.jpg

       近日,集团发现有人员私刻集团印章,马上报警处理,绝不姑息。

报警处理 

微信图片_20190116153133.jpg

 

伪造公章,是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公安部印章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的规定,对于刻字业违反管理规定承制公章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应以扰乱公共秩序罪论处。

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受案回执

微信图片_20190116153143.jpg

      集团在此郑重申明,私刻集团公章,违者必究,而且追究到底,望知晓!

一键拨打电话